律师分析:
炒黄金是很多投资者热衷进行的投资项目。可是,在这股热潮中,不少诈骗虚假交易却应运而生,它们往往号称公司是有着海外雄厚实力的投资公司,而且还会在“高大上”的大厦中租用写字楼。可是,一旦投资者将钱转入这些炒黄金平台的账户后,最终的结果却是人去楼空。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种以炒黄金为幌子的诈骗行为在国内的不少地方频频出现,我们要擦亮自己的双眼,谨防上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