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在拆迁中,企业可能经常会遇到被行政执法人员贴封条的情况。有企业经常会咨询我们,我可以擅自把封条撕掉吗?撕掉之后会有怎样的法律后果呢?
封条主要分为两大类:
第一大类:行政机关制作的封条,也叫行政查封。行政机关在给企业张贴封条时,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几个程序:
1、查封的行政机关必须具有查封权;
2、查封行为需报请本机关负责人批准;
3、开出查封通知书;
4、到现场告知当事人,查封的原因和事实,并告知其相应的救济权利;
5、当场清点被查封的财物,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查封、扣押财物通知书;
6、行政执法人员在张贴封条时必须亮证执法,表明身份。如果是因行政处罚而张贴的封条,还应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中具体包括包括笔录、现场检查、物品保存等文书。
在遇到行政查封时,企业即便明知行政执法人员张贴封条的行为违法了,也不可以擅自将封条撕掉。企业最妥善的做法就是在被贴封条后,向法院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这时有人就会问了,如果擅自把行政查封的封条撕毁了,那会有怎样的后果呢?
如果我们仅私自撕毁行政查封的封条,但不存在其他任何违法行为,且没有造成严重危害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最多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或十日的行政拘留,一般不按犯罪处理。
第二大类:司法机关制作的封条,也叫司法查封。司法机关主要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时),国家安全部门等。
司法查封是指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为确保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或者结案后案件的顺利执行,运用国家强制力对涉案人员的财产进行处分的控制性措施。由于司法活动具有终局性,所以司法查封的严格程度也更高。
司法查封是为了保障诉讼程序的开展和执行,一般不具有处分的成分存在。所以即便我们认为司法机关查封错误,也不可私自撕毁司法查封的封条,也不能提起诉讼,可以申请复核。
私自撕毁司法机关的封条、擅自处分查封物品,可能会涉嫌犯罪,可能触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甚至《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依法可以司法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综上所述,当我们遭遇张贴封条查封时,一定要先仔细看看,查封我们的机关到底是什么机关,再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