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如下:
1、参保人到社保经办机构打印参保缴费凭证;
2、携带参保缴费凭证向转移地的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3、转移地的社保机构对参保人员的参保情况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为参保人员办理接入手续。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