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东欠钱的话,是不可以起诉公司的。具体而言,股东欠债是属于其个人债务的,与公司之间没有直接的债权债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情况下,股东会为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比如股东担任清算组成员,未依法履行清算义务,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给公司或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因此只有出现这些情况,才可以起诉公司。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
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