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是指国有资本在其中占股超过50%以上的企业单位,包括国有独资、控股两种形式,低于50股份%的企业管理机构不由政府任命,称为参股企业。
从大的层面上说,国有企业分为中央企业及地方企业。中央企业分为三种,一是直属于国务院管理,二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三是国有银行。这些企业规模大、人员多,从事领域都涉及到国家经济支柱产业,在国际上同样占有重要地位。
国务院管理企业中最广为人知的是铁路总公司,也就是原来的铁道部。拆分后,主体部分完成企业化后就是现在的铁路总公司,剩余部分改成国家铁路局,并入交通部,目前主要职能是对铁路总公司的工作进行监督。改制后的铁总级别仍保持为正部级,下属成员在承担企业职务后也具有行政级别。这个比较好理解,毕竟之前是政府单位。
国资委管理的央企中,一部分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两职合一)和总经理由中组部管理任命,级别为副部级。副职领导为正厅级,由国资委企干一局研究任命;另一部分主管干部为正厅级,与本单位副职领导一起由国资委企干二局研究任命。
国有银行与今天的话题关系不大,不细说了。
央企党政一把手分别是董事长、党委书记和总经理,分管不同工作。董事长主管人事任免,总经理主管生产运营。
下属机构分为几种,分别是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其中,职能部一般有经营规划部(或者战略运营部等)、组织人事部、采购部、党委工作部、财务部等。随着政企分开的实现,职能部及分、子公司领导一般不再按照政府级别去划定,而以职务进行区分。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地位与职能部相当,例如有些企业会设置的销售公司,通常都是分公司性质。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有一定的自主权。但是也要自负盈亏,如果业绩不佳,会有倒闭风险,
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是部长,分公司、子公司则是总经理。分、子公司如果是股份公司,同时会有董事长职务,一般由上级公司(集团)的副总经理兼任。
职能部下会设立若干科室。有些国有企业室在科上,有些科在室上,也有些两者概念相同,总之这部分没有统一规定。
分、子公司下设一级部门为“部”,分类与上级公司(集团)职能部基本一致,所以同样的“部长”,级别上至少差两级。如果一堆部长在开会,那么就会让人眼花缭乱了。分、子公司部的下面也是科室,部的领导叫部长,科室领导叫科长、室主任。如果是参考日韩设置的合资公司,也可能叫室长,通常都不会这么叫,别扭。
细心的朋友可能注意到,前文中提到集团下属职能部时,没有注明研发部门,因为基于研发工作的重要性,其机构名称有别于职能部。
军工类央企的研发机构通常是各个研究所,目前仍习惯于用代号命名。研究所内也正常分有科室,与同类型部门一致。其他央企则会使用不同的名称以及下级。现在比较流行的叫研究总院,院下面有各个部,部以下还是科室。也有的会在院下面设置所,所之后是业务室。这些名称不同,本质上都是一回事。比较另类的是北京市市属国有企业北京汽车工业集团,它会在研究总院下面再建立各种专业研究院,甚至有的在研究院下面再加个研究院。好比爹叫王小二,儿子、孙子也叫王小二,你就说乱不乱吧。
捋顺一下,央企常规的机构设置为:
总公司(集团)→ 职能部→科(室)
总公司(集团)→分公司、子公司、直属研究院→专业所(部)→科室
我在刚上班时,有一次去其他部门会签文件。文件涉及到的是汽车变速器产品,我先到了公司下属的变速器公司,找到变速器公司副总经理签了字。然后又去质保部找部长签字,结果他不给签。我就问他,孙总(变速器公司副总经理)都签字了,您为什么不签?质保部长冷笑回答说:孙总是多大的领导?!
后来我问了同事,才知道这里面的关系。而从部门重视程度来讲,别说下属公司副总经理,就是总经理的地位也是低于上级公司质保部长的。
在上世纪90年代之前,政企还没有完全分开。政府部门与企事业单位可以互相调动,当然这里企业单位指的都是国有企业。理论讲,行政科长以上企业干部,以及副高职称(技术类指的是高级工程师资格)满2年的技术干部,都可以通过招聘进入政府部门。而2000年之后,随着公务员考试更加完善,政府用人政策开始转变为“逢进必考”,企业单位调职到机关的难度骤然加大,到如今,除了前面说的中组部和国资委企干局管理的干部以外,其他人员已经基本上失去进入公务员队伍的通道了。
公司下属部(所)、科室主要领导的任命权都不在直接上级部门,而是跳一级。比方说,选用科室领导,有部(所)领导建议人选,报公司级党委研究通过方可任命。这样使用干部的好处是能够避免下属干部任人唯亲、裙带交易,有利于干部队伍的廉洁建设。我一位朋友在一家省级国企驻北京的下属子公司上班,公司副总经理以下任命都归总经理决定。这种安排虽然有利于政令执行,但是,当总经理的决策出错时,没有下属敢据理力争,某种程度上造成了个人独裁,非常不利于企业良好发展。
接下来聊一下国企员工升职的问题。
政府公务员除了有行政上升通道外,还有非行政级别通道,例如调研员、巡视员等。国有企业也是如此,绝大多数国企都是技术型企业,会设置成:员-师-主任工-专家-高级专家的技术路线,供那些技术优秀但缺乏管理能力的员工实现自我价值。待遇上,主任工与科室领导相当,高级专家则能达到部(所)级领导水平甚至更高。这种制度对于激励人才、提升技术水平有非常有益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