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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子女不能继承父母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况包括:子女户口迁入城市、女儿出嫁后、没有和父母一起共同生活且不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房屋年久失修或长期空闲。这些情况下,子女无法享有继承父母土地的权利。...查看全文
2月2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4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也就是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全文发布,“中央一号文件”的特殊位置仍旧属于“三农”问题。 &nbs...查看全文
农村土地确权是解决农村土地权属混乱问题的关键,通过土地登记程序确认和确定土地权属,夯实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基础。目前农村土地权属混乱的原因包括缺乏清晰的土地登记账目和管理系统、复杂的权属关系以及缺乏土地产权证书等。只有通过大规模的确...查看全文
农村宅基地确权的主旨是重新确认宅基地使用权,解决宅基地使用中存在的问题。确权需要进行申报、权属调查、审核与公告、审批和登记注册等手续。只要按照法规办理,并且双方宅基地使用面积未超出规定,法院不受理争议,只能由政府处理。其他情况下,...查看全文
本文介绍了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民无需支付任何土地费用即可取得,具有福利性质,通常不能用于继承。但宅基地上建成的房屋则属于公民个人财产,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的继子没有继承权,而农村房...查看全文
农村宅基地无法买卖,只能在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中流转。然而,宅基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析产,包括协议析产、遗嘱分割、向法院诉讼、律师协调或见证、以及其他方式。...查看全文
一、农村宅基地制度: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查看全文
农村宅基地国家政策主要包括土地征收、宅基地改革试点、土地承包经营制度改革和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坚守土地公有性质、耕地红线和农民利益底线,以防止犯颠覆性错误。...查看全文
农转非后农村宅基地确权的主旨是根据相关政策,对农户的承包地进行确权登记。对于承包户成员迁出的情况,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包括放弃承包地、确权登记等。对于承包户成员迁入的情况,政府性安置的移民户按现状确权,自行协商接收的移民户需...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集体经济运营的新机制,目标在于探索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明晰产权归属、完善各项权能、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是改革试点的重要基础。法律依据:_x000D_ 《关于稳步推进农...查看全文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程序包括申报、权属调查、审核与公告、审批、登记注册和颁发土地证。申请人需提交申报登记表和土地权属来源证明,调查组进行权属审核。国土部门进行宅基地实地调查,并与相关方确认界线和界址,填写调查表和草图。经审核后公告...查看全文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查看全文
起诉、立案审查、排期开庭、开庭审理、宣判,是诉讼程序的主要步骤。当事人递交诉状后,法院进行立案审查,符合条件则立案并通知交费,不符合条件则裁定不予受理。开庭前通知当事人时间和地点,进行庭审,包括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调解。...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农村宅基地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处理决定、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查看全文
发生农村宅基地纠纷的处理办法如下: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3、如果乡镇不受理,...查看全文
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1、村里有空闲宅基地;2、申请人为村集体成员且年满18周岁;3、申请人满足“一户一宅”要求;4、申请人与四邻没有矛盾纠纷;5、符合村庄的规划,包括公示和实地核查。...查看全文
法律分析:1.协商解决2.行政解决3.司法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 土地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的争议,由当事两人协商解决。根据此规定,如果公民之间发生了...查看全文
农村宅基地确权流程:向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登记,提交材料,审核后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由土地使用者向县级政府提出登记申请,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查看全文
律师解答: 深度贫困地区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以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查看全文
法律解析: 深度贫困地区在充分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防止外部资本侵占控制的前提下,可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鼓励以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农村...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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