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破坏交通工具罪的未遂以行为人实施的破坏行为是否足以使五种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为标准。判断是否足以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应注意:1、交通工具必须是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包括正在行驶、飞行期间,也包括在使用过程中的停机待用期间。如果破坏的是尚未交付使用或者正在待售、待修、保管、修理过程中的交通工具,就不构成本罪。2、破坏的应是交通工具关键部位或重要装置,即可能影响交通工具的性能及安全的部位。如果破坏的是座椅、车窗等不影响安全行驶的辅助设备,则不构成本罪,一般应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论处。
破坏交通工具罪犯罪构成要件
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交通工具罪是否有未遂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刑事犯罪是有既遂、未遂等状态的,所以破坏交通工具罪也有未遂的,未致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的,为犯罪未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九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电力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交通工具罪如何认定
破坏交通工具罪从以下四个方面认定。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交通工具不但给铁路、公路、水上、空中安全运输造成严重威胁,严重危害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也危及广大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的行为,并且足以使其发生倾覆、毁坏危险。破坏的方法多种多样,如放火、爆炸、拆卸或砸毁重要机件,故意违章操作制造事故,在修理中制造隐患并交付使用等。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破坏行为足以造成交通工具倾覆、毁坏的危险,并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险的发生。本罪的动机多种多样,如出于报复泄愤、邀功请赏或嫁祸于人而蓄意制造事故,出于贪利而盗窃正在使用的交通工具的重要部件,出于流氓动机故意捣乱破坏等。无论出于何种个人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如何判定犯罪的未遂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定犯罪未遂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判定:一、是否已开始着手实行犯罪二、是否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如果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盗窃车轮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吗
盗窃车轮构成破坏交通工具罪。车轮直接影响车辆的安全,盗窃车辆的部分轮胎,无疑直接增加了剩余车轮的负荷,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后果,但对车辆的运行安全构成了极大的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