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户口簿原件;提供参保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在市内农行、工行、交行、建行、农商银行属下网点开设的个人结算存折或银行借记卡原件;珠海户籍参保人有以下证件的,需同时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残疾人证》低保相关证明;市外户籍的,需提供学校、幼儿园或托儿所就读相关证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从业人员的基本医疗,合理利用医疗资源,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
(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