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一般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起诉。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或者被监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单方起诉离婚,原告必须到法庭吗
1、离婚案件原告即使委托了代理人,也应当本人亲自出庭。因为离婚与否是涉及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应当由本人作出,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原告有合理的客观理由不出庭的,必须提交书面意见。
2、被告经传唤拒不到庭,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可以缺席判决。
但如果是关于赡养、抚育、扶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可以拘传被告。
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吗
这个是不一定的。一般都是去登记地办理的,也就是你们登记结婚的地方机构。当然,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也是可以的。其实,这是有关于我们国家婚姻登记信息联网的问题。所以,一般只要有夫妻双方的信息登记情况,就可以这样操作。这也是为了方便民众的做法。当然,重婚人士就是利用这一漏洞进行多次登记结婚了。所以,由此看出这个信息登记制度还是要形成统一的比较好,这也是为了更方便民众的需要。总不能为了离婚,跑一大段路程吧!结婚登记,那就更不要说了。
起诉离婚,必须到被告经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吗
一、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
四、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五、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六、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七、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八、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双方必须到场吗起诉离婚向哪起诉
离婚诉讼,是指婚姻关系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与另一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诉讼。
起诉离婚双方需要到场这样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可以到经常居住地法院进行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离婚必须要证据吗
起诉离婚是需要证据的,人民法院是否判决离婚的,是需要确认夫妻双方当事人的感情是否破裂的,人民法院需要根据事实和法律作出判决。如果夫妻双方当事人想要离婚的,可以协商一致,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