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因物流导致的损失怎么要求赔偿
1、遇到快递损坏的情况,未保价邮件受损按邮资三倍赔偿。
2、如果消费者及卖家都能提供出打包前、拆包装前货物完好的证明,货物损坏应由快递公司承担。
3、如果是卖家问题的,买家退货后,卖家退款和卖家应该承担运费。
根据《中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邮政企业应当在营业场所的告示中和提供给用户的给据邮件单据上,以足以引起用户注意的方式载明前款规定。邮政企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给据邮件损失,或者未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无权援用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限制赔偿责任。
二、物流损坏货物怎么赔?
物流损坏货物的赔偿标准:可按照双方约定价格或市场价格赔偿。快递服务组织与顾客之间有约定的应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对于完全损毁,参照快件丢失赔偿的规定执行;部分损毁,依据快件丧失价值占总价值的比例,按照快件丢失赔偿额度的相同比例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货物在快递过程中被损坏,可以按照与快递公司约定的价格赔偿,也可以按照货物的实际价格进行赔偿。若货物只是部分损坏,丧失了部分价值,快递公司只需要赔偿其丧失价值的部分就可以。
法律依据:《中国邮政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邮政企业对给据邮件的损失依照下列规定赔偿:
(一)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部分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二)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信件丢失、损毁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