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当事人携带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然后,婚姻登记机构审查申请材料。最后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当事人亲自领取离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双方订立的离婚协议等。
一、去办离婚有什么流程
夫妻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
1、夫妻双方提交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
2、夫妻双方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申请离婚登记表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宣誓人面前完成;
3、夫妻双方亲自签订离婚协议,婚姻登记员为监督人,夫妻双方各一份协议,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4、婚姻登记员应当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的声明和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5、婚姻登记员颁发离婚证。
二、夫妻双方同意离婚,去民政局直接能离吗
双方都同意离婚就可以协议离婚,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