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劳荣枝案二审宣判。江西高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劳荣枝的死刑裁定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听到宣判结果后,劳荣枝依旧表示“不服”,其亲属也提出将会“申诉”。那么,死刑复核需要多久?劳荣枝方提出的“申诉”又是什么权利?12月1日,大皖新闻记者联系了全国律协刑委会委员、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亚林律师,请其进行分析。
王亚林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当年,法子英在合肥落网后,合肥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法子英案,其全程进行了旁听。此次,劳荣枝案的二审律师辩护词也全部阅读过。“辩护律师提出的一审法院程序上问题,应该是存在的,但法院对事实的认定,在证据方面,我认为足以排除合理的怀疑。”王亚林说,“虽然死刑案件要坚持最严格的证明标准,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判处死刑是没有问题的,所以,这起案件的结果我一直认为没有悬念。”
至于劳荣枝及其亲属不服终审判决,可以采用司法救济手段,这是案件死刑阶段的辩护,这个辩护可以聘请律师进行,如果不聘请律师,最高法院也会指定法律援助律师辩护。“‘申诉’是公民的宪法权利,其范围和方式有很多,在这个案件中应该指不服终审判决而进行的申诉。”王亚林说,根据法律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近亲属不服终审的判决,可以向作出终审判决的法院及同级检察院即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申诉,申诉被驳回,可以逐级向上级机关申诉。
王亚林说,“死刑复核”是我国法律为贯彻少杀、慎杀政策,对于死刑案件规定的特别程序,死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死立决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属于两审终审制的例外。
王亚林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对于死刑复核的期限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一般为两个月以上。”王亚林说,在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但从我办理的死刑复核案件来看,基本上都是一年。”
而“申诉”和“死刑复核”二者之间有无影响或关联?王亚林说,二者之间没有矛盾,也就是说,劳荣枝及其亲属可以提出“申诉”,但“申诉”不能停止刑事裁定的执行,如果最高法院作出核准死刑的裁定,劳荣枝依旧会被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