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和出租人建立租赁关系后,可以按以下解除租赁合同:
1、双方协议解除,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双方约定解除,在租赁合同中事先约定了解除关系的条件,出现有约定的情况即可以主张解除租赁合同。
3、双方法定解除,具体要符合以下的法定条件:
(1)出现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实现租赁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如果承租人在当地政府规定的或双方约定的时期内确实无法找到房屋,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找房搬家的时间,酌情延长租赁期限。承租人也应按期腾房。如果承租人不积极找房和按期腾房,出租人有权在合理范围内提高房租。当承租人有房可迁而拒不腾房时,出租人可申请法院强制其搬迁并令其交占房期间的房租。
最后,在房屋处于租赁的状态时,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时不属于解除合同,如果房东不允许转租时,出租人此时属于违约,房东有权利收回房屋或者要求违约赔偿,房屋租赁期间,出租人转让房屋时,房屋的受让人必须继续履行原来的合同。
一、怎么样才能解除合同?
行使行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有约定解除及法定解除两种形式
1、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认为解除合同比继续履行合同更有利于自身利益,根据合同自由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而解除合同。
2、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当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当事人一方依法行使解除权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
如承租人擅自搬离租赁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使租赁关系无存续必要而导致的房屋租赁合的解除。依法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当事人应认真履行。
但由于承租人可能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不想履行租赁协议,有可能在与出租人协商或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擅自搬离承租房屋,停止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