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开庭会问:
1、法官首先询问原告和被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信息和代理信息;
2、法官核对身份信息后,会要求原告当庭说明诉讼请求;
3、被告会要求对原告的主张发表意见,比如是否同意离婚,原因是什么;
4、回答上述问题后,法院会询问原告,询问夫妻双方从认识到恋爱、登记结婚的时间点,然后询问离婚的原因;
5、法官将要求原告提供证据,然后要求被告对证据发表质证意见,以确认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相关性,然后被告开始提供证据,原告质证了被告提供的证据;
6、法院提问事实,原告和被告可以互相提问;
7、事实调查结束后,法官总结了争议的焦点,原告和被告围绕争议的焦点发表了辩论;
8、最后描述,闭庭,签字记录,庭审结束;
9、回去等法院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七条 开庭审理前,书记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