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在投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主动撤回投标文件或未能提交投标保证金,将被视为违反了投标规定。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留取期限内有效。留取期限届满,不能中标的,应当及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因此,如果投标人未能提交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都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保证金将被没收,并不予退还。此外,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主动撤回投标文件,也将被视为无效投标,其保证金同样会被没收,并不予退还。这是因为,投标文件的提交和保证金的交纳都是投标人参与招标投标的必备条件,如果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完整的投标文件或者缴纳保证金,将影响招标投标的公平性和竞争性,同时也会增加中标人无法完整履行合同的风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在留取期限内有效。留取期限届满,不能中标的,应当及时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撤回投标或者拒绝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应当被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