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人民陪审制度中陪审员在庭审过程中与法官居于相同地位,但两者同有区别的,人民陪审员是随机选取的,并且身份是临时性的,而法官是的身份是相对固定的,法官具有专业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第八条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由基层人民法院根据审判案件的需要,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
人民陪审员的名额数不低于本院法官数的三倍。
第九条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从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征求候选人意见。
第十条 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基层人民法院,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基层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