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2018年宪法修改了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宪法取消国家主席连任不超过两届的规定,是中国建设性政治改革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意义重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四十五条 宪法第七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修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