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承担责任的具体办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一般保证是补充性的;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
2、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
3、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