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即期信用证贷款:(一)准备贷款所需材料;(二)进行国际信用证评估,签订贷款合同,办理保险、公证手续;(三)交易中心权利登记;(四)发放贷款。(注:即期信用证贷款必须先将信用证交给银行审核,必须是信誉良好的银行开出的信用证才能够贷款,而且贷款人也必须在银行有良好的信誉,如果这些条件都不具备,银行就不会贷款)。操作流程:(一)买卖双方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二)买方向当地银行(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同时交纳押金或其它保证,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三)开证行发出信用证报文请求另一银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四)通知行核对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通知卖方信用证开立。(五)卖方收到信用证,并确保其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按照信用证要求装运货物。(六)卖方在规定期限内,直接或通过交单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指定银行提交单据。指定银行指信用证可在其处兑用的银行,也就是信用证内指定的付款、承兑或议付银行。(七)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指定银行收到单据后审核单据。如单据属于相符交单,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八)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九)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十)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将单据交给买方,然后买方凭单据提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