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的损失的赔偿:
1、债权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待符合“坏账”确认的条件时,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扣除;
2、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3、债务人因债务重组形成的资本公积,应全额确认当期所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六条,将债务转为资本的,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