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生育的新生儿(政策内的)办理的相关材料
1、父亲的《户口簿
2、父母的《结婚证
3、婴儿的《出生医学证明
注:江苏省外出生的婴儿还应持出生地妇幼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去苏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确认加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用章后申报户籍登记。
二、未婚或者超生的(政策外的)相关材料:
1、携带《户口簿及《出生医学证明
2、《出生医学证明上没有明确父亲或母亲的还需提供权威部门出具的亲子鉴定证书。
3、江苏省外出生的婴儿还应持出生地妇幼保健机构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去苏州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确认加盖《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专用章后申报户籍登记。
4、超生还应提供父母《结婚证
持这写相关证件前往相应的派出所办理即可。在苏州办理此类业务可以在公安局网上办事厅先预约或者办理的哦。
苏州公安局办事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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