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是没有法人代表的。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本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对分公司的债务承担法律责任。
分公司注册条件有什么
分公司注册条件如下:
1、确定分公司名称、营业范围、营业场所、负责人等,并进行登记,其中名称要符合国家规定,经营范围不能超出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2、公司决定设立分公司的,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能独立签合同吗
经依法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的分公司,可以独立签合同。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以作为《民事诉讼法》上的其他组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528次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意见第41条的规定,总公司非依法设立分公司,或者虽依法设立,但没有领取营业执照,还是应当以设立该分公司的总公司为民事诉讼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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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