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发布供热设施检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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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供热报停规定及流程优化:根据国家规定,供热报停是由地级或省级政府规定的,供热商根据条例执行。为方便用户办理报停,供热商对流程进行了优化与修订。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用户可提出报停申请,工作人员立即调整收费系统,当场处结报停,缩短用户等待时间。吉林市供热报停规定要求用户在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办理相关手续,不予办理停止用热的情形有限制。停止用热的用户需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具体收取办法由市政府制定。
暖气报停是属于国家规定的,是由地级或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一般叫供热管理办法或者条例。供热商都是根据供热条例来执行的。自2017-2018采暖季起,为方便用户办理报停,供热商对用户报停流程做了进一步优化与修订。
明确一是对具备分户控制条件的用户,在用户提出报停申请后,工作人员立即对收费系统进行调整,报停当场处结,减少了中间环节,缩短了用户从递申请到报停业务办理完毕的等待时间,让用户办理业务更加快捷也更加放心。
吉林市供热报停规定:
热用户可以申请停止或者恢复整个供热期用热。办理停止或者恢复用热应当在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到供热经营企业办理相关手续。对无法停止或者恢复供热的,供热经营企业应当书面给予答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停止用热:
(一)非分户供热的;
(二)新建建筑保修期第一年内的;
(三)其他可能危害相邻热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安全运行的。
停止用热的热用户,应当向供热经营企业交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收取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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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最新发布的供热设施维护规范旨在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高效供暖。根据规范,供热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性能的稳定。规范明确了设备检修的具体要求,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和更换等。此外,规范还要求供热单位建立健全的设备维护档案,并定期进行设备运行情况的监测和评估。吉林市将加强对供热设施维护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对违反规范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通过推出新的供热设施维护规范,吉林市将进一步提升供热系统的运行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和可靠的供暖服务。
结语:供热报停是根据国家规定的供热管理办法或条例进行的。自2017-2018采暖季起,供热商进一步优化了用户报停流程,使用户办理业务更加快捷和放心。根据吉林市的供热报停规定,用户可以申请停止或恢复整个供热期的用热,需在每年九月三十日前办理相关手续。然而,非分户供热、新建建筑保修期内以及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和室内设施安全的情况下,不予办理停止用热。停止用热的用户需缴纳供热设施运行基础费。吉林市最新发布的供热设施维护规范旨在确保供热系统的安全运行和高效供暖,通过定期检修和维护设备,建立健全的维护档案并监测评估设备运行情况,提升供热系统的运行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加舒适和可靠的供暖服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七章 电力设施保护 第五十五条 电力设施与公用工程、绿化工程和其他工程在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中相互妨碍时,有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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