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没有规定行政处罚听证会的结束时间,但规定听证程序是由行政机关在听证前七日通知当事人,然后听证当天由调查人员提出违法事实、依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再制作笔录,由当事人签字的活动。
一、对行政处罚不服如何听证
二、可以放弃听证吗?会怎样处罚
可以,但并非是“立即”。按法定程序,应该在法定期限内,如果被告知人未要求听证的,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告知、听证,作为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必须要履行的程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这“依法享有的权利”中,其中就有个听证权。如果行政机关在履行告知程序三日后,行政相对人放弃听证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在七日内送达行政相对人。
三、交通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
在校大学生交通肇事为听证开始前,书记员应当查明案件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案件调查人员等听证参加人是否到场,并宣布听证纪律、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开始,宣布案由、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具体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法律依据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