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分编为通则,规定了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变更和转让、终止、违约责任等一般性规则,并在现行合同法的基础上,完善了合同总则制度,一是通过规定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规则、多数人之债的履行规则等完善债法的一般性规则二是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增加了预约合同的具体规定,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等合同订立制度三是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抢险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订立合同四是针对实践中一方当事人违反义务不办理报批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问题,明确了当事人违反报批义务的法律后果,健全合同效力制度五是完善合同履行制度,落实绿色原则,规定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同时,在总结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增加规定了情势变更制度。 转载必须保留本文地址:http://xiiie.com/html/1123442.html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