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和终止租赁合同有区别。有以下区别:
1、两者效果不同。解除合同可以对过去产生效力,使合同关系可以追溯到过去,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可以对未来产生效力,即不产生追溯到过去的效力。而且合同的终止只了消除合同关系,对未来有效,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范围不同。解除合同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解除合同一般只适用于违约场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