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运人有在之前约定好的期间内或者合理的期间内将快递安全运输到达的义务,若快递未能按时送达,寄件人可以要求承运人承担违约责任,依据寄送快递时的赔偿协议条款上的内容对保价邮件进行相应的赔偿,具体的赔偿数额视双方约定以及所寄快递的价值、造成的损失而定。
一、快递运输一个月未到的维权方式如下: 1、向快递企业客服投诉; 2、如果消费者对企业处理投诉不满意,可拨打邮政行业消费者申诉电话申诉; 3、如果消费者对以上两个环节的受理情况仍不满意,可保留好相关票据通过法律程序维权、打官司、等判决。 二、寄送快递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选择证照齐全,口碑较好的快递公司。交递之前最好查看快递公司的营业执照,最好直接联系快递公司; 2、详细阅读快递公司的说明、快递须知、契约等合同条款。如有不明应当场了解清楚。当发现有不合理的条款时,可要求经营者修订。如经营者拒不修订的,应及时终止业务的办理。不可轻信业务员的口头承诺; 3、认真填写快递单。填单时一定要把收件人的地址和自己的地址填详细,以免因地址不详耽误时间。督促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填写物品名称、总质量、总件数等重要内容; 4、寄件时,贵重物品尽可能保价,如快递重要物品或易损坏物品,一定要选保价方式并填写等额保价合同,明确违约责任。收件时要当面开包检查,认真核对货品后再签收; 5、注意保管好所有快递凭据,以备日后维权。 总之,快递未按时送达,消费者应该保留证据。延误、丢失、损毁的情况,可以先投诉,能协商的尽量协商解决,不能协商就需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及时拿起法律武器进行追索。可以要求该商标、字号或者快递运单所属企业赔偿,也可以要求实际提供快递服务的企业赔偿。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邮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