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中工作员工一般都是有工伤保险的,这个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给员工进行办理,如果有新进来的员工,这个时候要增加人员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一、新增工伤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申报材料:
1、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
2、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
3、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
4、参保职工工资收入月报表;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程序:每月10日至月底申报参保人数和缴费工资总额,参保单位须按月申报缴费。
二、可以享受的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如果单位需要增加工伤保险的人员,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了参加工伤保险职工的基本情况表格以及参加这个保险职工工资的月收入表以及员工本人的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