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的员工被公司辞退,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需要一分为二针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1、试用期员工被合法辞退。
(1)公司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必须根据员工在试用期具体表现,具有合法有效的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相关证据,员工对此确认无异议。这种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2)在试用期间,公司与新员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公司承诺支付一次性的补偿金的,员工与公司签订协议后办理工作交接和离职手续,公司再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公司以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名辞退员工,公司不能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时、员工被劝退的,双方存在分歧与争议,可以通过第三方的调解或仲裁来解决。此类情况,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会败诉。最后,公司还是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经济补偿金标准,以员工满月考勤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2、试用期员工被违法辞退。
其一,因公司强令指挥,采取欺诈、胁迫等违法手段安排新员工工作时,员工有权拒绝执行,此时公司若以员工不服从领导安排为由辞退员工就是违法的。
其二,公司在试用期间,没有按合法约定按时足额为新员工支付工资、缴纳社会费、或者未依法缴纳公积金等,员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这种情况是公司违法在先。
当公司违法辞退员工时,将面临着支付赔偿金,即2N,就是两倍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