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公证给子女是有效的,因为做了公证就具有了法律效益。先写一份房产的证明书,明确什么原因,赠送给哪些人,上面要有身份证号码,最后签字盖章。如果不能够亲自盖章,可以按手印。而公证过之后,如果不办理过户,产权证还是属于父母的,子女只有拿到房产权,才是真正名义上的房产主人。也就是说房子如果公证给了子女,从法律效益上来说是有效的,但是必须要经过过户的流程,才能够保证属于子女的房子。没有过户的房产不管有没有经过公证,遗嘱、赠予等等,都不属于国家认可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