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资质的办理如下:
1、申办单位向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接收申办材料的主管部门,对材料文件进行核验;
3、确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各项内容与原件相符;
4、报送省建设厅审核、核准的,由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报送各市审核、核准的,涉及交通方面资质的,由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送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初审;
6、初审后,由省建设厅建筑管理处组织审核;
7、厅领导审批;
8、在省建设信息网公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