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资质的办理办理如下:
1、劳务派遣组织具备法人资格后,到市、区县税务部门进行税务登记;
2、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由主办单位按隶属关系经区县劳动局、市属企业主管部门审核;
3、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4、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接到申请之日起20日内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核发资质证书。
劳务公司资质有什么材料
1、《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申请书》。
2、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公司章程。
4、已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当年增资的企业,审计报告中注册资本仍为增资前的公司法人还需提供验资报告。
5、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及当年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
6、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办公设施设备、信息管理系统等清单,包括设备名称、数量、型号、用途等内容。
7、提供计划设立的公司法人提供股东大会对法定代表人的任命书及其身份证件。
8、拟定与劳动者切身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文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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