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在出租人和房客在签订了租赁合同后按照相关法规需向房产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当事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租赁当事人持租赁合同及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合同要备案么
对于经营性用房来说,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需要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备案吗?对此,可以分两种情况讨论:
(一)经营用房
对于该种房屋,签订、变更、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和承租人一定要在30日内带着相关材料到房屋所在地的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二)住宅用房
对于住宅用房,虽然暂可不必备案,但是为了有效保护承租人的权益,最好还是登记备案,否则可能发生出租人将房子租给别人的情况。同样的,出租人也面临着承租人非法将房子租给别人的风险。
专家提醒,如果您是在首都北京租房,凡是在该地域范围内出租的房屋都要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或其委托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租赁服务站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出租人或承租人有一方是港澳台地区的人或者外国人,出租人就要到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备案。
二、租赁合同需要备案了吗
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对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备案登记;
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登记备案租赁合同,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制改正的;个人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单位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三、出租房屋不登记怎么处罚
房屋出租不登记的,在主管部门的责令改正限期内,仍然不办理登记的,个人罚款一千元以下。单位罚款一千以上一万元以下。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是房屋租赁的必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