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过国家的专项整治,农民工欠薪问题有了极大改善,农民工的讨薪也加强了其他行业对于工资的敏感程度。工资挂钩的是每个人的生活质量,合理的工资水平不仅保障我们的生活水平,也能为我们提供动力,网小编为大家带来最新的内蒙古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保障自身权益。
内蒙古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内蒙古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的增长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自治区人民政府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呼和浩特各区为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月,下辖旗县为二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660元/月。
《内蒙古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暂行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规定根据我区经济发展和职工工资水平增长情况,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核准,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类地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15个区、二连浩特市等2个计划单列市和阿拉善左旗等10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7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6元/小时。
二类地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等6个区、托克托县等5个县、锡林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阿荣旗等9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6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6元/小时。
三类地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开鲁县等4个县、乌兰浩特市等3个县级市和巴林右旗等16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5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5元/小时。
四类地区:卓资县等8个县、阿尔山市等3个县级市和库伦旗等17个旗,最低工资标准为1460元/月,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5元/小时。
最低工资标准中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最低工资标准中不包含下列内容: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条件下的津贴;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此外,对于非全日制就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支付的货币工资不能低于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凡实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应及时在劳动用工网上备案系统填报。
以上就是内蒙古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中内蒙古人民政府办公厅对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严谨细分了各类地区的工资标准。如果您对内蒙古最低工资标准还有其他需求和疑问,欢迎点击网进行进一步法律咨询,我们将在线提供法律层面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