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罗源牛坑湾规划是加大土地公开出让。公开出让土地3宗,面积61.92亩,收取土地出让金782万元,加大民生用地供应力度,划拨供地4宗49.38亩。二是全力推进用地报批。发布6宗项目用地启动公告,面积12.92公顷。推进群力塘地块、华能罗源电厂综合利用运输通道项目、白塔乡村振兴产业园、洪洋精神病院隔离病房用地等重点区域、重点项目用地报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