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多份遗嘱该如何处理:首先,需对每份遗嘱单个进行审查,看其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是否有效。再次,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一、如何撤销遗嘱公证遗嘱撤销后自书遗嘱有效吗
遗嘱变更是指遗嘱人依法改变原先所立的遗嘱的部分内容。遗嘱的变更和撤销,必须由遗嘱人按照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亲自为之,不允许委托他人代理。遗嘱的变更和撤销方式有明示方式和推定方式两种。遗嘱变更、撤销遗嘱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遗嘱人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推定变更、撤销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2、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推定遗嘱变更、撤销。
3、遗嘱人故意销毁遗嘱的,推定遗嘱人撤销原遗嘱。
二、遗嘱不写明财产内容是否有效
遗嘱不写明财产内容是否有效,视具体情况而定。
只要是该遗嘱具备有效遗嘱的要件,即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自然人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如果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怎么订立是合法有效的
1、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2、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担任;
3、遗嘱有效的前提是立遗嘱的行为人,在立遗嘱时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行为人换重病的,只有行为人在清醒时立下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的生效时间是遗嘱人死亡时,如果是遗嘱人死后,其继承人对于遗嘱的效力或者是财产等分配产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三、自书遗嘱可以重新公证吗
自书遗嘱后可以公证修改遗嘱。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在变更或撤回遗嘱时也应遵循订立遗嘱时的法律要件:
1、在变更或撤回时,遗嘱人应该是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变更或撤回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变更或撤回需要满足《民法典》继承编中规定的遗嘱形式之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