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多份遗嘱应当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如果当事人确实立有数份遗嘱,且遗嘱内容相互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_x000D_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_x000D_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_x000D_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