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如果企业为员工增加福利,另外为员工购买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的部分,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前扣除。比如某企业某年职工工资总额为100万元,发生补充养老保险费10万元,那么其中100x0.05=5万元是允许税前扣除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