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确保业务办理高效有序开展,对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业务办理电话进行了变更,现公告如下:
温馨提示
一、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时,必须主动出示行程码、扫描场所码并测量体温。如故意隐瞒行程或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出现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分散等候、隔座就座、即办即走,不扎堆、不聚集、不逗留。
三、市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咨询窗口电话已通过“定州市行政审批局”公众号进行公示,请广大市民周知并互相转告。
(咨询及预约电话请在工作时间内拨打。)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