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后又出售的,属于转让行为,应当缴纳相关税费。此适用于二手房转让规定。
二手房转让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等于(二手房的出售交易总额减去房产原来的登记价格减去相关的合理费用)乘以20%。其中相关的合理费用指的是:
(一)支付的住房装修费用;
(二)支付的住房贷款利息;
(三)纳税人按照有关规定实际支付的手续费、公证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还有两点:
(一)转让二手房时,如果转让者不能提供房产原来的登记价格的情况下,所需二手房个人所得税税额为二手房的转让交易总额的1%,即二手房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等于二手房的转让交易总额乘以1%;
(二)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如果所出售的二手房满足自用五年以上且是唯一的家庭生活用房的条件可免征个人所得税。
一、二手房税费政策
二手房交易税费包括税收和费用两部分。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都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税费。
人所得税税率:交易总额的1%或两次交易差额的20%。
个人所得税缴纳规定:如果同时满足家庭少有住宅、购买时间超过5年,免交个人所得税;任何一个条件不满足都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房产则不管什么情况都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纳税人在地税系统中未能查询到原值,不能正确计算应纳税额的,应采取核定征收,购房个人所得税税率暂定为计税价格的1%。
二、南京房产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二手房过户费用包括以下八个方面的费用:
1、二手房交易手续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房减半收取:3元/平方米);非住宅10元/平方米。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2、二手房过户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
3、二手房过户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
4、二手房过户核档费:50元/宗。
5、二手房过户契税:税率为3%,按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容积率1.2以上、交易价格4290元/平方米)契税税率减半,按1.5%征收;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二手房的对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买方承担。
6、二手房过户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7、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房产证不到两年时间过户,营业税不能享受优惠减免,需要按转让收入减去购买住房原价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8、二手房过户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
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
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