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办理撤销或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与办理遗嘱公证的程序相同。遗嘱人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行为真实、合法的,公证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撤销公证遗嘱的手续:对变更公证遗嘱的,应根据变更的内容重新制作一份遗嘱公证书,并收回原遗嘱公证书;对撤销公证遗嘱的,应当出具撤销遗嘱公证书,并收回原遗嘱公证书。
一、继承房产的遗嘱怎样公证
办理房产遗嘱公证,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死者的死亡证明,身份信息证明,财产所有权证书,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
二、公证遗嘱要带什么
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公证遗嘱的变更和撤销也须经过公证机关。同一继承有几个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同时存在时,以公证遗嘱为准。公证遗嘱必须严格按法定程序办理:首先,申请人须填写公证申请书,并出具身份证明、财产证明及其他有关证明。其次,公证机关审查遗嘱人是否有完全的行为能力,遗嘱的内容是否合法,遗嘱人对遗嘱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等。如果立遗嘱人神智清晰,能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无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则公证机关予以公证。
三、撤销公证遗嘱的办证方式
撤销公证遗嘱是指遗嘱当事人对本人所立并经公证的遗嘱全部内容予以撤销,而并非对遗嘱公证书予以否定。有的公证处对当事人撤销公证遗嘱所采用的是撤消XX号遗嘱公证书的方式进行办理,笔者认为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第五十六条之规定,撤销公证书的前提应当是公证处发现已发出的公证书有不当或错误时才能予以撤销,换言之,即公证书的内容违背真实性合法性原则时应当予以撤销。如果遗嘱公证书并未出现以上情况,对该公证书予以撤销实为不妥,笔者建议当以撤销遗嘱声明书方式办理为宜,在声明书当事人应阐明因何原因对某年某月某日在某公证处所立遗嘱(引用公证书编号)现予以撤销,当事人对该声明内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在声明书上签名按指纹,然后公证处对声明书予以公证。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和撤销公证遗嘱都是当事人的权利在两个不同阶段的体现,当事人并无过错,公证处也无过失。若以撤销遗嘱公证书的方式来撤销公证遗嘱使人误认为当事人或公证处有过错或过失,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和《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