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2021年1月1日起,不再实施阶段性减免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政策,各项社会保险缴费按相关规定正常征收;另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2021年4月30日到期后,延续实施1年至2022年4月30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