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加1赔偿不包括当月工资。N指的是在公司工作的年限,工作满1年则赔偿一个月工资,满了半年也按一年的赔偿计算赔1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则赔付半个月工资。当月的工资是员工工作劳动所得,应正常发放,不得克扣,更不属于赔偿金。
赔偿指的是工作年限加1个月工资的赔偿,即N是按工作年限支付的补偿金, 1是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解雇时没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代通知金。赔偿的工作年限是根据员工的总工作年限来确定的,当月工资不属于赔偿,是属于应当支付的工资。
根据所述工作满一年的赔偿为工作年限赔偿个月工资,因为工作年限不足一年半,半年按半个月工资赔偿加一个月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工资的发放是根据其工作时间来确定应发工资来进行发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当月工资当然不包含在n加1赔偿里面。员工在当月有工作上班,有付出就得有工资报酬,当月工资是工作所得,不是赔偿。N加一指的是按员工工作年限进行的赔偿和未提前通知给与的1个月工资赔偿,工作年限半年以上都按1年计算,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依此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