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知情权;
2、提出意见的权利。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3、获得补偿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六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
(2)获得补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3)提出意见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
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可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享有反馈意见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