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以儿童名义登记,可通过以下措施规避风险:
1、做好公证工作,约定子女未成年时与父母共有的财产,在父母生前,权益归父母所有;
2、去房地产交易中心变更房地产份额,减少孩子名下的房地产份额,至少可以改为1%,这样孩子成年后自己买房的时候,税额会极其有限;
3、增减产权共有人,相当于买卖,将一半的产权份额转让,按此份额缴纳税费,当然也可以以赠与的方式去名。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