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土地使用证遗失怎么补办
土地权利证书灭失、遗失的,土地权利人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刊登灭失、遗失声明后,方可申请补发。补发的土地权利证书应当注明“补发”字样。
土地使用证遗失(住宅用途),在土地权属清楚、无抵押、无查封、无转让、无被征用或征购的前提下:
1、向指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一个月无异议之后
2、向所在乡镇的土地管理所递交补办土地使用证的申请;
3、当地相关部门会派人前去核实自发证起房子是否保持现状及有没有扩建等情况;
4、相关部门核实确认后,需要登报说明遗失情况;
5、按当地土地管理所要求携带资料前去补办。
个人房产证遗失补办流程
1、备件
申请人以书面申报权证遗失的原因及其房屋坐落、结构、面积、所有权来源情况及现状和产权人姓名、住址情况等;提供户口簿;填写遗失房地产所有证的具结书;凭身份证明,带上列资料到“遗失契证台”办理。
2、备案查档
缴交查档册费后,由发放机关发给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档校核。
3、登报查明
对申请遗失事项校核后,出具证明给申请人到报社办理“遗失权证声明”的登记手续。待“遗失声明”见报后,申请人持报纸和临时收据到发放机关交给原收件经办人。一个月内无异议者,由申请人向测绘所申请勘丈。
4、勘丈入册
由测绘所勘丈、绘图。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案件入册。
5、登记审查核准
6、缮证发证
若经审批同意补发权证者,经缮证、校对后,向申请人发领证通知,申请人凭“登记收件收据”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