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称核定:1、开办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公司的法人资格证明: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加盖公章的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 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5、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6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刻章凭工商局签发的函件刻公司公章。三、工商登记注册:1、申请报告:公司董事长或分公司负责人签署的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加盖公章)。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总公司章程复印件及设立分公司的文件股东会议纪要。5、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6、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7、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命文件(盖章)。四、凭《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办理企业法人代码证书。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加盖公章)。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用A4纸复印正面和反面在同一个面上并加盖公章)。4、行政公章。5、如果是分支机构则需要上级机构有效代码证复印件一张。五、凭《营业执照》和《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开设银行帐户。六、税务登记证(地税)1、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3、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4、财务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5、营业执照复印件。6、验资报告复印件。7、银行开户许可证。
分公司设立的流程
分公司设立的流程:1.找办公室:写字楼或商住或普通住宅都可以办公,租房后要签订租房合同,并让房东提供房产证和身份证的复印件,租房不是写字间的,还需要让房屋所在的业主委员会签字盖章,否则工商不受理。(注册公司对地址的要求:提供的资料应该是房产证,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也是可以的,如果是城中村的房屋,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前,可以到村委会开证明,这个证明就等同与房产证,如果是拆迁安置的房,在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前,房屋的拆迁安置协议可以当房产证用)。地址审核的问题:如果是西安市工商局或省工商局注册的话,应该是不看的,但是在区工商局注册可能去看,但是办理税务或税务买发票的时候,税务局的要去看地点,一方面是核实注册地点和实际地点是否一致,另一方面是核实实际地点是否符合办公条件。2.“股东会决议和任命书”刻章的地方刻一个分公司负责人私章,费用10元左右。3.工商登记:到西安市工商或注册地址所的的区工商局领取分公司设立登记的各种表格,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负责人登记表、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房屋使用证明文件等。填好后,连同总公司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盖公章)、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同时、总公司盖公章)、公司股东会决议原件、任命书原件、房租合同原件、房产证复印件(带上总公司原始验资报告以及章程复印件)。大概10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执照。此项费用大概为:510+200元4.拿办理好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去刻公章、财务章。代码和税务的办理以及银行开户许可证的办理均需要用到公章或财务章,30元/枚。5.代码证的办理:拿上分公司营业执照以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总公司盖公章)和总公司代码证的复印件(总公司盖公章)、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分公司公章,带好以上东西到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代码证就ok了,费用是108元。办这个证需要3天。6.税务登记证的办理。
设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设立分公司的具体流程:(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加盖公章)。(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日期。(3)公司章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4)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5)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6)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7)分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或许可证明;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设立分公司流程有什么
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工商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或者《申请材料接收单》;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并出具《登记决定通知书》;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出具《企业登记材料需要核实事项告知书》,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在5个工作日后(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需核实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凭《登记决定通知书》到发照窗口领取《营业执照》。
股份公司设立流程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第一步:签订发起人协议,明确各自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步:领取并填写《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第四步:准备材料,涉及国有股权设置的报财政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批;第五步:凭《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到经工商局确认的入资银行开立入资专户;办理入资手续并到法定验资机构办理验资手续,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还应办理资产评估手续及财产转移手续;第六步:首次缴纳出资后,选举董事会和监事会,由董事会向工商局报送公司章程、验资证明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文件;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等候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第七步: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后,按照《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到工商局交费并领取营业执照。
异地设立分公司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到工商机关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2、涉及前置审批的,申请人在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审批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书;3、申请人向工商机关提交设立分公司所需的申请材料。4、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工商机关当场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性内容进行核实的,在受理后15日内决定是否准予登记。5、工商机关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申请人在10日内到工商机关注册大厅领取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