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到期了司法机关会发出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当事人要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一、取保候审的押金什么时候到取保候审的保证金退还是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进行退还。被取保候审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也没有故意重新犯罪的,在解除取保候审、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执行刑罚的同时,县级以上执行机关应当制作《退还保证金决定书》,通知银行如数退还保证金,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执行机关应当及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宣布退还保证金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其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二、取保候审到期后的程序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羁押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到期后的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说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的义务的,程序结束,经办单位应当解除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去银行办理领取退还保证金的手续。三、取保候审到期后如何解除对于犯罪嫌疑人所适用的取保候审到期之后进行解除的流程为:1、首先执行机关应当在期限届满十五日前书面通知决定机关,由决定机关作出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2、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被取保候审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