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坚持困境儿童优先,在制定政策规划、提供福利服务等方面,优先考虑困境儿童的利益和需求。坚持分层推进、分类保障,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扩大儿童保障范围,根据不同儿童群体需求,分类给予保障。坚持福利制度和福利服务并重,既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建立惠及不同类型儿童的补贴制度,又切实加强服务机构的布局和建设,努力为儿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既充分发挥政府相关部门作用,切实履行政府保护儿童权益的职责,又广泛动员社会组织,形成儿童福利服务社会化的生动局面。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二条 建立儿童福利工作指导和服务体系。依托市(县)儿童福利机构或综合性的社会福利机构设立儿童福利指导中心,依托街道或乡镇设立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依托村(居)委员会设立一名儿童福利主任或儿童福利督导员,形成纵向到底、信息共享工作指导体系,开展儿童福利指导工作。在此基础上,依托儿童福利指导中心、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和儿童福利主任,广泛动员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组织参与,形成儿童福利服务体系,为有需求的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能力培训、帮扶转介,定期探访儿童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