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在以下情况下子女抚养费可以减少:_x000D_
1、父母协议一致减少,且该约定不损害子女合法权益的;_x000D_
2、支付抚养费的一方,没有支付能力或已经死亡的;_x000D_
3、离婚后,女抚养费可以减少的其他情况。
法律依据:_x000D_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_x000D_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_x000D_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_x000D_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_x000D_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